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学校国庆节、中秋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行课。
二、教学课程作相应调整,课程表上10月7日的课调至9月27日,10月8日的课调至10月10日。
三、成人教育学生和网络教育学生的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由成人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及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切实安排人员值班,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重点防范。各学院、所和学生工作部(处)等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
五、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国庆节、中秋节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分别报送学校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00九年九月十日